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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自:上观新闻
今天(10月15日)上午,市交通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、市交警总队、市交通委执法总队、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等单位,在宝山区泰和路江杨北路路口开展现场联合执法检查。本次联合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国四柴油载货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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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交通委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公安局于9月初发布的《关于本市国四柴油载货汽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自2024年10月15日起,全天禁止国四柴皇冠登3代理出租油载货汽车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(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)行驶。违反通行规定的,由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。
S20外环高速下江杨北路泰和路路口前,交通部门已增设了国四柴油载货机动车禁行的指引标识和禁令标志。执法人员随机拦下路过的柴油货车,通过行驶证上的信息查询车辆的环保等级。
上午9点多,执法人员现场拦截皇冠登3代理出租了一辆轻型栏板货车,经查验为国四标准柴油载货汽车。宝山交警支队民警对司机进行了有关限行通告内容的宣传教育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对于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识的违法行为,对司机当场进行了罚款200元、记1分的处罚。
根据《通告》,此次限行将分阶段实施,第一阶段2024年10月15日起,全天禁止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(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皇冠登3代理出租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)行驶;第二阶段,自2025年10月15日起,全天禁止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在本市G1503上海绕城高速范围以内的道路上(不含G1503上海绕城高速以及G1503上海绕城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)行驶;第三阶段,自2026年10月15日起,全天禁止国四柴油载货汽车在本市辖区内的所有道路上行驶。
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朱翔介绍,“后续交警部门将对‘闯禁’国皇冠登3代理出租四柴油载货汽车开展现场和非现场常态化执法管理,对于“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”的违法行为,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对当事人进行罚款200元、记1分的处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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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部门提醒,广大车主可登录https://info.vecc.org.cn/ve/index自行查询车辆的排放标准;同时,可通过“上海环境”等公众号查询《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》,了解申领程序,领皇冠登3代理出租取淘汰更新补贴。
编辑:周忆群、李悦宁